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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官方最新信息,符合計劃生育家庭獎勵要求的老人,按照符合條件的不同可以分別給予每年960元/人、每年7200元/人、每年9600元/人的補助。
本次的計生獎特扶項目分為浙江省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和浙江省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兩項,分別可以給予不同的補助。
下面武義通小編給大家分享一些申請補助的條件和材料,有需要的朋友趕緊來看看吧!
獎勵扶助對象條件:
一、 獎扶對象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本人為本縣農業戶口或界定為農村居民戶口;
2、1973年以來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規、規章或政策規定生育;
3、現存一個子女或兩個女兒;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滿60周歲。
二、下列人員不屬于獎扶對象
1、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2、未婚單親收養的;
3、受到刑事處罰的,尚在服刑期的;
4、2006年1月1日后由非農戶口轉為農業戶口的;
5、農業戶口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人員(含退休)。
獎勵標準:
獎勵扶助標準每人每月80元,每年集中一次性發放960元/人。
程序和所需材料:
1、本人申請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應該在規定時間內向戶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員會提出申請,并填寫《浙江省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對象申請表》,連同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含本人、配偶及子女)、結婚證或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收養證、死亡材料、市民卡等相關合法、有效材料,及本人一寸照2張,一并交村(居)民委員會。申請表、復印件需要本人和工作人員簽字。
2、村(居)評議
經村委會評議通過,在《申請表》上出具基本情況評議意見,并簽字加蓋公章。
3、鄉鎮(街道)初審公示
初審調查后在鄉鎮(街道)、申請人所在村(居)張榜公示10天,公示無異議后出具審議意見并上報。
4、復審確認
縣衛生健康局復審確認并公布。
退出標準:
1、死亡的;
2、再生育或收養的;
3、本人享受城鎮職工基本社會養老保險的(包括失地農民、退役軍人養老保險待遇、企業養老保險等);
4、戶口遷移出本縣的;
5、受到刑事處罰,尚在服刑期的;
6、其他原因需要退出的。
特扶對象條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滿49周歲;
3、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合法收養一個子女;
4、現無存活子女或獨生子女被依法鑒定為傷殘(傷病殘達到三級以上)。
特扶標準:
1、女方年滿49周歲未滿60周歲的特別扶助金標準為每人每月600元,每年一次性發放7200元/人。
2、年滿60周歲且未納入政府養老服務補貼范圍內的,特扶金標準為每人每月800元,每年一次性發放9600元/人。
程序和所需材料:
本人申請,并填寫《浙江省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對象申報表》,獨生子女傷殘的需要提供殘疾證,其余材料、程序同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
退出標準:
1、本人死亡的;
2、發生再生育、再收養子女或獨生子女康復的;
3、戶口遷移出本縣的;
4、其他原因需要退出的。
溫馨提醒
計劃生育獎特扶金每年組織一次申報,第一次申報后符合條件的對象情況無變化,每年扶助金都會自動打入賬戶內,所以已經享受這項政策的就不需要重復申報了。
本次申報及各鄉鎮(街道)上報錄入的時間截止到2023年1月6日,請符合條件的對象抓緊申報!